写上去的第一条要求,是要有一技之长,这个在文朝容易,因为李逸说了,会打猎、会种田都算,甚至跑的快也行,段恒不明白的是,有一个只是吃的多,李逸也收,这不是招个饭桶吗?
第二条要求是身高必须上五尺五寸,也就是一米七以上,比普通府兵的要求高了四寸,全是骑兵的标准。
第三个要求就是自己身体和家人状况,李逸请了太医馆的几位医师,在场内逐一检查询问。
这几条看上去还正常的话,那么第四条就有些强人所难了,成为府兵后,必须熟读《孙子兵法》等兵书,考核不成功将劝退。
段恒当时看到这条有点牙疼,他也只是识字会读而已,孙子兵法会看,但熟读算不上,按李逸这要求,他一个从三品的将军还当不了府兵了。
至于第五条,更是开了征兵先河,要求每人签一份试用合约,说明前两月是试用期,伯爵府觉得这兵不合格,可单方面解雇!
不仅是段恒,所有人听到解雇这两个字时都是一脸懵逼,府兵还能这样招?如此不稳定的事,谁愿意来浪费时间。
不过在看到李逸给出的待遇后,想尝试的人依旧多了起来,原来伯爵府的府兵,不仅食宿全包,还包军备和马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