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体性与中国古代基本文论范畴
正是在这种思想文化氛围中,中国古典文论所标举的气、神、韵、境、味等审美范畴,都具有整体流动性与不可分割性的特点。
关于“气”。“气”不是文学中一个元素,是笼盖整体的东西,诗歌所写的是事、情、理、景、物等,但“总而持之、条而贯之者”是“气”,所写的一切都要“藉气而行”,才能使文学获得真正的生命。否则所写的一切不过是无生气的死物。换言之,“气”在诗歌中,不是那具体可感的可分析的事、情、理、景、物,而是弥漫于流动于诗歌整体中的浩瀚蓬勃、出而不穷的宇宙的生命的力,它根植于宇宙和诗人作家生命的本原。
关于“神”。中国文论也不认为它是诗歌可以分析的元素,而是流动于文学的整体并从象外、意外、言外显露出来的具有超越性的新质。金圣叹把“传神”“写照”看作“二事”,认为“传神要在远望中出,写照要在细看中出”(《杜诗解》),所谓“在远望中出”就如同我们去看一幅油画,要后退数步,从远处望去,才能通过把握画的整体,见出画的“精神”。可见,“神”是一种整体性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