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的乞丐需要面对现实的禁忌,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行乞的过程中不得犯上。哪一个乞丐胆敢目无尊长,犯上作乱,等待他的只有严厉的惩罚。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就有这样一套规矩:对不孝敬“老头子”的乞丐,最轻的刑罚是“扎棍钝”,即将其手脚捆牢,一天不准吃饭喝水;对有违上意,对“爷叔”等头目不敬的,则要处以“析油背”,即将数寸宽的木板插入其背骨;再严重就要“板入额”,即把板子插入额头的皮肉,有的甚至要被暴打致死。
乞丐与乞丐之间,有的时候也有一些小的忌讳。比如,处于不同级别的乞丐是不能够同吃同住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旧市区的梁山乞丐中的“蹲门(负责给大户人家看门和打发乞丐)”就不能与鼓匠棚内的乞丐(四处沿街乞讨的乞丐)在一起吃住。
丐帮是一个极为松散和缺少秩序的组织,其行规也非常零乱,缺乏系统性。但一般情况下都有以下几条:不能向与丐头有交情的店家索要钱物,更不能在这些店铺门前放刁耍赖;不准窜帮,即脱离现在的丐帮委身其他的组织;丐帮之间以及其各个支派之间都有各自的地盘,不准无辜侵占他人的地盘;要对丐帮集体所做的事保密,一旦泄露出去,轻则酷刑,重则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