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时苗以廉行求得“清廉”之美名的故事。
他俩的“事迹”,可谓时人之中立名造势最为成功的案例。所以,王祥一路做到了大司农、太尉、太保等高官;而时苗也做到了太官令、郡中正、典农中郎将等显职。
这就是汉末三国时期士人们改换门庭、衣紫佩金的着力点:以行扬名,立竿见影。但人人俱有孝廉之行,人人都会花样百出,你若无人脉背景加以提携,便只能将自己的孝廉之行做得出人意表、做得尽人皆知,哪怕是刻意作秀,也定会为上官所赏识。说到底,不会“包装”自己言行的士人,在汉末三国时期想要出人头地,那真的是难上加难。
从某个角度而言,这种应仕模式其实比后世只做“表面文章”的科举考试更为务实可观,也更富有技术含量。
不贿不礼,官路不顺
在汉末时期的官场上,以“人情往来”的名义向上官行贿送礼是必不可少的。但上官亦非愚蠢,你若明面上送礼行贿,必难成功。所以,将行贿送礼磨炼成一门“巧之又巧”“妙之又妙”的技术活儿,就成了朝廷各级官吏的“必修课”。
在这方面,蜀汉叛将孟达的父亲孟他便做得十分精妙。《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注引《三辅决录》中记载:
(汉)灵帝时,中常侍张让专朝政,让监奴(掌管家务的奴仆)典护家事。(孟)他仕不遂,乃尽以家财赂监奴,与共结亲,积年家业为之破尽。众奴皆惭,问他所欲,他曰:“欲得卿曹拜耳。”奴被恩久,皆许诺。时宾客求见(张)让者,门下车常数百乘,或累日不得通。他最后到,众奴伺其至,皆迎车而拜,径将他车独入。众人悉惊,谓他与让善,争以珍物遗他。他得之,尽以赂让,让大喜。他又以蒲桃酒一斛遗让,即拜凉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