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两句奉承话当真,引起人们笑了一阵。
“求老先生写副对联吧。”这人更进一步捧高老先生的身位。
“你?你求得起?”
“你能啊?”
“我不能才不说。”
两个人私语,打趣,讥笑,过一会儿,什么话都不说了。老先生端正地坐着,笔管握得直直的,嘴里含着烟袋,烟袋锅挨在桌子上的文书纸旁边。八字胡下面一张嘴,抽烟时吱啦吱啦的,不抽烟的仍然弄它哧哧作响,像是要想清去口里的某种东西似的。
有时因为争论条件,他就搁下笔,向着众人望着,面上带着一副不屑为的神气。
足足费了两点多钟工夫,才算做完了文书,大家静静地听他高声地自得地朗诵:
立租契文约人萧翰林、张鸿宾等,因各家在本县乡三区界伊通河东,共有生熟荒地约五百垧,经中人说妥,情愿租与郝永德自办之长农稻田公司,耕种水田,同众定明租期十年,由民国二十年(1931)春前起,至二十九年(1940)秋后止,过期本约即失其效力。此系双方自愿,各无反悔,爰将协议条件,分晰列左。
一、此项荒地,以二千四百平方步为一垧,定额虽为五百垧,但因主户过多,自不能恰符定数,将来或多或少,以实种数目计算、双方不得以原定数目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