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留在翰林院后,“本要用功”,但“日日玩憩,不觉过了四十余天”。此后的一段时间,除了给家里写一封信商议家眷来京之事外,“余皆怠忽,因循过日,故日日无可记录”。他在最初的一二年间,每天都是送往迎来,吃酒、读书、闲侃。所以他早期的《日记》每天都在“检讨”,但每天都会故伎重演。显然这种生活,若不能自察自改,是无益于自己的目标,不能成就大事的。
按翰林院的官员标准,读书养望、切磋交往是“本职工作”,本无可厚非,但每天如此打发日子,终究养不成经世的韬略。二十二年(1842)十月的一天,曾国藩读了《易经·损卦》后,即出门拜客,在杜兰溪家吃了中饭;随即又到何子敬处祝贺生日,晚上又在何宅听了昆曲,到了“初更时分”才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家中。当天的日记又充满自责,说“明知(何子敬生日)尽可不去,而心一散漫,便有世俗周旋的意思,又有姑且随流的意思。总是立志不坚,不能斩断葛根,截然由义,故一引便放逸了”。《日记》中仍不忘“戒之”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