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耶稣所有关于报应的思想只存在于末世论的范畴之内。他的意思可能是说,上帝会对仁慈之人仁慈,会提升卑微之人,会给予那些为国牺牲的人以生命。在耶稣的教诲中,许多关于报应的承诺,都清楚地以这种最终报应的形式出现。那些弃离家室的人得到许诺:“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33]在关于天才的寓言中,驯服的仆人拥有“权柄管十座城”[34]。遭受辱骂的人将得到在天国获大回报的承诺与希望。[35]富有的青年则被允诺,如果他对上帝的完全服从能使他放弃所有财产的话,他将在“天国拥有财富”[36]。
所有这些对终极报应的许诺与福音伦理的严肃主义绝无冲突。前者仅仅证明了,即使是最不妥协的伦理系统也必须将其道德要求建立在现实的秩序之上,而不仅仅是建立在可能性之上。从某些方面、某些程度而言,世界的整体性必须是或者必须成为既有的事实,而不仅仅是一种可能;它所要求的行为也必须与现实相和谐,而不是相冲突。这些保证可以一直成为“超验快乐主义”的基础,并且能够说服信徒以有限的金钱为代价,去寻求终极的回报。但是,这种对于终极回报的态度不会使许下承诺的宗教失去信誉。它只是证明了人类的自我主义可能摧毁终极的希望,并且使它们成为利己主义的基础。人类的罪恶最终以摧毁人类精神终极希望的努力而表现出来,这真是既可悲又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