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掉我吧,亲爱的,”他说,“我对你太不好了。”
“我知道你并不是有意的。”她的声音有点儿颤抖。
“不,我是有意的,要你受苦是因为我在受苦。我再不这样了。通过坦普尔顿和爱维·毕肖普的爱情——我不知怎么说才好——我彻底改变了对一切事物的看法。我再也不在乎我快要死去这件事了。我认识到死亡并不那么要紧,远不能和爱情相比。我愿你长生不老,无比幸福。我再也不怨你,再也不愤世嫉俗了。现在我高兴的是,死的是我,而不是你,我祝愿你万事如意。我爱你,亲爱的。”
异国他乡
我认识布兰德夫妇很长时间后才发现,他俩与费迪·阿贝斯坦没有任何关系。我第一次见到费迪时,他已经年近五十五岁了。到我写这个故事时他已七十有余了,但外表看起来并无太大的变化。他浓密而卷曲的头发非常凌乱,而且已经全白了,但他的身体依然挺直、健硕。人们说他年轻的时候是个美男子,这一点当无异议。他长着一副闪米特人的英俊脸型,黑亮的眼睛炯炯有神。这双眼睛曾搅动了多少女人平静的心。他身材高挑,皮肤光洁,脸盘儿呈椭圆形。他的衣着非常讲究。现在他穿着一身晚礼服,在我看来,依然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他在衬衣前别了一颗黑色的大珍珠,手指上戴着几个镶着蓝宝石的白金戒指。也许他的这身装束有些招摇,但你会觉得只有这样才能显出他的性格,否则就不成其为他这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