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非营利性
物质生产部门的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教育部门则不然,其主要功能是育人。因此,教育投资具有非营利性。有学者认为教育的公益性和服务性决定了国家在教育发展上的职责,而教育本身的育人功能又决定了教育事业的严肃性。纵观发达国家从工业化到现代化的发展历程,避免教育的纯商品化始终是严肃教育所追求的目标。我国的《教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当然,教育投资的非营利性并不排除教育投资也讲求效益。教育举办者获取的合理收益,应被看作他们应得的劳动报酬。
4.附着性
教育投资是培养和提高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投资,它表现为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提高,而劳动能力是依附于人体之上的。在生产过程开始之前,它隐藏于劳动者的身体之中,是潜在的;在生产过程之后,它物化在物质产品之中,是无形的。因此,教育投资在生产过程的前后,都是依附于人体或物质产品之上的,具有附着性。
5.间接性
教育投资效益的显现是间接的,教育不能直接同生产资料相结合,也生产不出任何物质资料或物质产品来,教育是通过培养劳动力作用于物质生产来促进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因此,教育对物质生产和经济的作用是间接的。相应地,教育投资也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收益必须通过教育结束后进入物质生产领域并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力来创造。因此,教育投资具有间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