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体的抚育,在人类里,如何由单系的生理给养,转变成双系的社会教养,成了我们研究人类生育制度时一个重要问题。假定社会性的抚育作用是从生理性的抚育作用延长出来的,则我们所得到的将是单系的母体抚育了。这在家畜里看得很明白。小猫是不认得父猫的。人类怎样把父亲拉进这抚育工作中去的呢?
理论上最偷懒的办法是说人生来自然是这样的,或者说得书卷气一些,这是出于人类的本能。做父亲的对于他自己所生的孩子有爱护的本能。这本能使他自然地担负起这抚育的责任。事实若果真如此简单,我们要分析生育制度时也就容易得多了。可是这理论上的捷径,在事实上却不一定是条通路。苟其父爱是出于本能,则具有这种本能的动物不应有撒野种、不肯认账的混蛋了。在人类中,更不必立下种种规范和手续来确立父子的关系了。
在我们自己的文化里,父亲对于子女的责任心的确是时常用血统的观念来维持,——这是我自己的骨肉,怎能忍心不管呢?生物联系成了感情联系和社会联系的基础了。不幸的是父子间的生物联系并不像母子间的那样明显。在人类中,从受孕到分娩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性交又不一定受孕。性交在生殖作用中的功能又并不是一件容易得到的知识。传说古代的人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里父母两字若是指其生物的意义讲,那是很可能的。即是在现在还有些地方的人不肯承认性交易是生殖作用的必要步骤,从他们看来,男子和生孩子这件事是没有关系的。马林诺夫斯基所调查过的特罗布里恩德岛民就是一个实例。[14]以后我们还有机会详述这地方的人的观念,这里可以不必细讲;可是我想藉此指出:负起抚育责任来的父亲(特罗布里恩德岛民还是有父亲的),并不一定是因为觉得儿女和自己有生物上的联系。生物联系、感情联系和社会联系本是三,不是一;它们可以相合也可以相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