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寺院教育
清前期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藏族、蒙古族等信仰藏传佛教。在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中都存在寺院教育,对回族和藏族等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伊斯兰教的经堂教育
经堂教育是指清真寺内由阿訇招收学生传习伊斯兰教功课以培养宗教人才的一种教育。[30]这是伊斯兰教在我国回族中传播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还在明朝中叶,随着伊斯兰教在我国回族中的发展,需要伊斯兰教的宗教职业者也越来越多,恰在这一时期,回族经济的发展也为这一需要提供了物质基础。于是,陕西渭南回民胡登洲(1522—1597年)开始在自己家中招收学生,传授伊斯兰教知识。胡登洲字明普,是一位精通伊斯兰教经典、教义的经师。他曾去麦加朝觐,回国后立志兴学,培养宗教人才。他起初在家中招收弟子,并以工读方式维持学员生活,后来就在清真寺内办学,制度逐渐完备。胡登洲通过经堂教育培养出一批门徒,其弟子传人中如海巴巴、兰州马、周老爷等都是在经堂教育下培养出来的几代著名经师和学者。正因为如此,胡登洲被尊为“师祖”,被称为“胡太师巴巴”。